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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粮食局
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粮食局是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政府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具体抓好粮食流通政策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本区粮油总量平衡,搞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落实和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粮食购销、调运和进出口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与调控。
3、委托粮食收储企业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并组织收购,保证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粮食收购任务。
4、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粮食供应、调拨,保证本地区需救助人口基本口粮供应,保证当地粮食销售和市场稳定。
5、监督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定购制度和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及价格政策、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及粮食顺价销售等政策的落实,对违反政策的依法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根据《粮食收购条例》等法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依法行使市场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权。
7、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根据应付本区自然灾害调控市场的需要落实地方储备粮。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
8、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消化新老粮食财务持帐的措施,协同管好用好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协调有关部门将上级拨补和地方应拨的补贴及时足额拨补到位,杜绝挤占挪用。
9 、从本区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搞好粮食仓储和流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
10、指导粮食收储企业加强粮油安全保管工作,负责粮油质量监测管理,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11、制定本系统粮油工业、多种经营等附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加强行业指导,促进粮办工业和多种经营发展。
12、执行国家会计和统计法规,研究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报送会计报表及粮油商品报表。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监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减员增效。
13、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负责粮食收储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管理。
15、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粮食局机关设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审科、仓储科、行业管理科、调控科、老干科、纪检监察科等8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机关编制4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1名,股级领导职数12名
。
四、联系电话
局长办公室
电 话
局长办公室 电
话
林 广 才
2811946 张
建 华 2813546
刘 民 忠 2814474
陈 玉 华
2814474
耿 作 朝 2814484
蔡 群 伟 2814474
科室电话
党政办公室 2813543
人事科
2813547
财审科
2817229 仓储科 2813550
行业管理科
2813549 调控科
2813544
纪检监察科
2813549 老干科
2813551
信息中心
2818896 粮油检测站 2813550
军粮供应站
282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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